星期五, 11月 04, 2005

廣告信

2005/11/4 下午 01:32:24 星期五:
昨天網友嗜血刃傳了一個新聞的網址給我,內容大致是在說有一個律師用了中華電信的信箱,一直被廣告信騷擾,那律師覺得中華電信擋廣告信的功能很差,影響到他的精神,於是索賠。

那個新聞還有舉例說像google的gmail跟yahoo的email就擋得蠻有效率的。

與其說有效率,倒不如說大部份的網友仍然要「眼見為憑」吧?

由於我住新店,所以我選擇台灣固網(他們總公司在新店,所以牽的線一定是很讚的,其它地方我就不敢保證了),也由於Google跟Yahoo的郵件空間高達2GB跟1GB,使得我的收信習慣從Outlook Express變成只在網路上面看信,這個時候,「擋廣告信」的機制就看得很清楚了。

台灣固網曾經跟某家防毒公司合作,讓你的信箱可以擋掉病毒信,而且每擋一次,就會發一封「此信件已被判定病毒信而擋掉」的信給你。一開始我覺得這個提示信很煩,可是後來想想,這是他們不得不作的「提示」,因為這證明他們是有在擋病毒信的。

同理,廣告信的阻擋也在Google跟Yahoo上面看得到,因為它直接就有一個分項是「廣告垃圾信」,當你看到你的垃圾信有兩百多封,而沒擋掉的垃圾信有10多封時,你會感覺他們有在擋。

有的則是採用無痛式擋廣告信的方法,就是他們擋掉了多少封廣告信,你是看不到的,如此一來,當你收到10多封沒擋掉的廣告信時,是不是會覺得他們沒在做事?

因此,「眼見為憑」變成了必然的手段,提供信箱服務的公司就得要「做給你看」,以證明他們有在擋,不是沒擋。

至於仍是用Outlook Express收信的堂友們呢,建議灌個擋廣告信的外掛程式吧,我快兩年沒用過Outlook Express了,想找這種程式的可以到這裡找你中意要的程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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